新竹市納骨堂使用申請

殯葬管理所服務組 793
殯葬管理所 一般成人 民政生活

服務窗口
洽公電話:(03)5220179、5221905分機106
納骨堂電話:(03)5303768
地 址:新竹市香村路300巷999號
開放時間:08:00 ~ 16:30

備註
(一)申請使用納骨堂各項設施應備文件
1. 火化許可證、起掘許可證、骨灰(骸)存放設施遷出證明、及死者除戶戶籍謄本。
2. 申請人關係證明、身分證及印章。
※ 亡者非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但申請人為亡者之配偶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於申請時為本市市民且連續設籍本市二年以上或自亡者死亡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需檢附申請人現戶戶籍謄本(1 個月內、記事不省略)。
(二)申請納骨堂作業流程
1. 申請人檢附火化許可證、起掘許可證、骨灰(骸)存放設施遷出證明證件 (擇一),至大坪頂永生園服務中心開立選位單(殯儀館服務中心亦可開立)並現場選位。
2. 申請人於選位後14天內(上班時間)持選位單,備齊(一)應備文件至殯儀館服務中心申請、繳費。
3. 憑已繳費收據,於核准之期限內入塔安厝。

  • 4-2納骨堂申請須知1111214備查.pdf 下載
  • 選位單.pdf 下載
  • 4-4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管理流程.pdf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