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樹葬植存使用申請

殯葬管理所服務組 399
殯葬管理所 一般成人 民政生活

服務窗口
(03)5220179 轉 107、302

備註
辦理樹葬植存使用申請,檢附下列證件至殯葬管理所服務中心洽辦: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之身分證、印章、委託書正本等文件。
(三)往生者之死亡證明書、現戶或除戶謄本、火化許可證明、骨灰(骸)遷出證明、起掘證明或其他足茲證明等文件正本。
(四)委託第三人代辦時,應檢具申請人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五)骨灰經再處理之證明文件。

  • 9D樹葬園區(詠生樹)使用管理流程.pdf 下載
  • 9B樹葬植存使用申請須知.pdf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