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救護服務證明申請

消防局緊急救護科 19507
消防局 醫療衛生 警政消防

服務摘要
凡緊急傷病患經本局119救護車載送至各級醫療院所救治,被救護者本人、配偶、及其他直、旁系親屬等或代為提出申請者均得提出申請。
申請人只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市各臨近消防分隊提出申請(若為非本人應出具委託書),相關證明文件經查驗後立即歸還,並依民眾申請之開立救護證明書。

服務對象
被救護者本人、配偶、及其他直、旁系親屬或其他代為提出申請者。

備註
聯絡資訊
新竹市消防局 新竹市西大路679號 總機:(03)5229508
竹光分隊 新竹市西大路679號 1F TEL:03-5265248
中山分隊 新竹市中山路4號 TEL:03-5222050
香山分隊 新竹市牛埔北路150號 1F TEL:03-5389360
朝山分隊 新竹市中華路5段688號 TEL:03-5376753
南寮分隊 新竹市東大路3段539號 TEL:03-5361157
光復分隊 新竹市公園路356號 1F TEL:03-5234918
埔頂分隊 新竹市光復路1段568號 1F TEL:03-5790102
明湖分隊 新竹市明湖路1075巷9號 TEL:03-5292925
三民分隊 新竹市經國路1段486號 TEL:03-5437807
金山分隊 新竹市介壽路190號 TEL:03-6662172

服務目的與內容
凡緊急傷病患經新竹市消防局119救護車載送至各級醫療院所救治得提出申請救護證明,民眾可以透過本平台填寫申請表單或使用MyData完成身分驗證及同意後提供戶政國民身分證資料,申請本服務。
被救護者本人、配偶、及其他直、旁系親屬均得提出申請。

應備證件
申請人及傷病患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足資證明身分文件乙份。

交付方式
本平台提供民眾線上申辦本局「執行救護服務證明申請書」,案件於申請通過後將提供單一領取方式(郵寄)。

服務窗口
新竹市消防局 新竹市西大路679號 總機:(03)5229508
竹光分隊 新竹市西大路679號1F 總機:03-5265248
中山分隊 新竹市中山路4號 總機:03-5222050
香山分隊 新竹市牛埔北路150號1F 總機:03-5389360
朝山分隊 新竹市中華路5段688號 總機:03-5376753
南寮分隊 新竹市東大路3段539號 總機:03-5361157
光復分隊 新竹市公園路356號1F 總機:03-5234918
埔頂分隊 新竹市光復路1段568號1F 總機:03-5790102
明湖分隊 新竹市明湖路1075巷9號 總機:03-5292925
三民分隊 新竹市經國路1段486號 總機:03-5437807
金山分隊 新竹市介壽路190號 總機:03-6662172

  • 執行救護服務證明申請書作業流程.pdf 下載
  • 國民身分證正面(申請人) 可從Mydata取得
  • 國民身分證背面(申請人) 可從Mydata取得
  • 國民身分證正面(傷病患)
  • 國民身分證背面(傷病患)
  • 委託書(非傷病患本人需上傳本委託書)
使用MYDATA快速取得資料,可使用驗證方式為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晶片金融卡、硬體金融憑證(如您欲透過行動裝置申請,可利用行動自然人憑證完成驗證。『如何申請綁定行動自然人憑證?』)
【進行身分驗證->取得證明文件】
若您為受託申請或申請人親屬,可輸入「被申請人」的身分證字號,以其身分做驗證,取得其應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