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介紹
113.08.16(星期五)通知
場域使用自即日起,使用擴音喇叭等設備,請依噪音管制標準第7條擴音設施噪音管制標準規定,注意音量限制(日間77分貝,晚間62分貝,夜間52分貝內),如遭環保單位告發取締,罰鍰(款)由申請人(單位)自行負責。
新竹市公園綠地場地借用申請活動總表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REVRTOVmLgss_FOpk4bphp-Bn__xOYSv-NdfjFnkHrY/edit#gid=150698920
場地借用需依照附件管理規範內地點並填寫申請表及活動計畫書後,寄送紙本文件提出申請。
有關申辦流程作業,詳情請洽03-5216121分機640陳先生。